央廣網北京7月15日消息 按照國傢發展改革委、環境保護部聯合下發的《關於組織開展全國脫硫電價專項檢查的通知》精神,各地價格主管部門會同環保部門對全國所有燃煤發電企業2013年度脫硫電價執行情況進行瞭檢查。檢查發現,部分燃煤發電企業存在擅自停運發電機組脫硫設施,脫硫設施未能與發電機組同步投運,享受脫硫電價補貼但脫硫設施不正常運行等問題。各地價格主管部門對檢查發現的問題依法進行瞭處理,據統計,截止到目前,各地價格主管部門已對違規的燃煤發電企業脫硫電價款進行扣減和罰款,共計5.19億元。現將部分違規企業處罰情況公佈如下:

  一、山西陽城國際發電有限公司1號機組全年脫硫設施投運率為80%,脫硫設施未同步投運涉及上網電量3.00億千瓦時;2號機組全年脫硫設施投運率為80%,脫硫設施未同步投運涉及上網電量3.11億千瓦時;3號機組全年脫硫設施投運率為73%,脫硫設施未同步投運涉及上網電量4.25億千瓦時;4號機組全年脫硫設施投運率為62%,脫硫設施未同步投運涉及上網電量7.65億千瓦時。山西省物價局依法對山西陽城國際發電有限公司進行瞭處理,扣減並罰款12558.86萬元。

  二、內蒙古上都發電有限公司1號機組全年脫硫設施投運率為82.11%,脫硫設施未同步投運涉及上網電量4 .31億千瓦時;2號機組全年脫硫設施投運率為93.91%,脫硫設施未同步投運涉及上網電量1.21億千瓦時;3號機組全年脫硫設施投運率為95.88%,脫硫設施未同步投運涉及上網電量1.49億千瓦時。內蒙古自治區發改委依法對內蒙古上都發電有限公司進行瞭處理,扣減並罰款1701.10萬元。

  三、包頭東華熱電有限公司1號機組全年脫硫設施投運率為95.94%,脫硫設施未同步投運涉及上網電量0.67億千瓦時;2號機組全年脫硫設施投運率為87.05%,脫硫設施未同步投運涉及上網電量1.60億千瓦時。內蒙古自治區發改委依法對包頭東華熱電有限公司進行瞭處理,扣減並罰款583.25萬元。

  四、江蘇金壇加怡熱電有限公司1號機組全年脫硫設施投運率為65.67%,脫硫設施未同步投運涉及上網電量0.089億千瓦時;2號機組全年脫硫設施投運率為67.19%,脫硫設施未同步投運涉及上網電量0.094億千瓦時;3號機組全年脫硫設施投運率為57.34%,脫硫設施未同步投運涉及上網電量0.092億千瓦時; 4號機組全年脫硫設施投運率為57.26%,脫硫設施未同步投運涉及上網電量0.095億千瓦時。江蘇省物價局依法對江蘇金壇加怡熱電有限公司進行瞭處理,扣減並罰款334.28萬元。

  五、江蘇蘇州惠龍熱電有限公司1號機組全年脫硫設施投運率為88.98%,脫硫設施未同步投運涉及上網電量0.20億千瓦時;2號機組全年脫硫設施投運率為89.80%,脫硫設施未同步投運涉及上網電量0.07億千瓦時;3號機組全年脫硫設施投運率為83.67%,脫硫設施未同步投運涉及上網電量0.18億千瓦時。江蘇省物價局依法對江蘇蘇州惠龍熱電有限公司進行瞭處理,扣減並罰款136.54萬元。

  六、青海橋頭鋁電股份有限公司4號機組全年脫硫設施投運率為85.59%,脫硫設施未同步投運涉及上網電量0.055億千瓦時;5號機組全年脫硫設施投運率為87.3%,脫硫設施未同步投運涉及上網電量0.042億千瓦時。青海省發改委依法對青海橋頭鋁電股份有限公司進行瞭處理,扣減並罰款29.26萬元。

  七、安徽新源熱電有限公司1號機組全年脫硫設施投運率為90.28%,脫硫設施未同步投運涉及上網電量0.26億千瓦時;2號機組全年脫硫設施投運率為90.04%,脫硫設施未同步投運涉及上網電量0.23億千瓦時。安徽省物價局依法對安徽新源熱電有限公司進行瞭處理,扣減76.06萬元。

  八、河北邯鄲熱電股份有限公司11號機組全年脫硫設施投運率為96.49%,脫硫設施未同步投運涉及上網電量0.42億千瓦時;12號機組全年脫硫設施投運率為96.95%,脫硫設施未同步投運涉及上網電量0.26億千瓦時。河北省物價局依法對河北邯鄲熱電股份有限公司進行瞭處理,扣減92.73萬元。

  九、山東濟寧運河發電廠3號機組全年脫硫設施投運率為92.58%,脫硫設施未同步投運涉及上網電量0.40億千瓦時;4號機組全年脫硫設施投運率為92.38%,脫硫設施未同步投運涉及上網電量0.29億千瓦時。山東省物價局依法對山東濟寧運河發電廠進行瞭處理,扣減104.30萬元。

  十、廣東粵華發電有限公司5號機組全年脫硫設施投運率為93.13%,脫硫設施未同步投運涉及上網電量1.17億千瓦時,廣東省發改委依法對廣東粵華發電有限公司進行瞭處理,扣減151.17萬元。

  國傢發展改革委要求各地價格主管部門下一步要繼續采取有力措施,突出檢查重點,督促發電企業提高環保設施運行效果,切實減少污染物排放,促進環境進一步好轉。同時要按照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的要求,繼續加大處罰力度,對情節嚴重的價格違法案件,要通過新聞媒體公開曝光。

(原標題:發改委:部分燃煤發電企業脫硫設施未正常運行被罰5.19億)

(編輯:SN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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