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鹽城7月26日電 (於從文 谷華)“現在廣場舞的音量小多瞭,跳舞的人也會在規定的時間內活動,晚上在傢基本不受外面的影響”,傢住鹽城華府景城的林女士說。26日,記者從鹽城環保部門瞭解到,該市正式出臺規定,為戶外體育鍛煉、娛樂等活動降音量,使用音響器材所產生的環境噪聲不得超過所在區域環境噪聲排放標準,違反將受警告或者處罰。

  25日晚剛過6點半,鹽城市區永輝超市華府景城店門前廣場音樂聲響起來,20多位大媽聚集在這裡扭動舞姿。由於超市還有其他商傢促銷,舞蹈音樂聲音顯得並不大。

  “社區工作人員來宣傳過瞭,我們都知道,聲音要小一點,不能影響別人休息”,60多歲的陳奶奶說,在這裡跳舞的人都自覺遵守要求,控制好時間和音樂聲音。

  華府景城業主林女士說,小區超市門前剛開始跳舞的時候聲音確實比較大,偶爾會影響小孩學習,後來經過社區工作人員宣傳溝通,效果好多瞭,“關鍵在於溝通吧,有規定更好,可以約束一些人”。

  記者從鹽城市環保局獲悉,該市環保、公安、城管等5部門聯合出臺瞭《關於加強市區噪聲污染防治的通知》,通知規定,在居住區及其附近街道、廣場、公園等區域,22時至次日6時期間不得進行產生環境噪聲污染、影響周邊居民正常休息的體育鍛煉、娛樂等活動。在其它時間進行集會、體育鍛煉、娛樂、促銷等活動,使用音響器材所產生的環境噪聲不得超過所在區域環境噪聲排放標準。違反規定的由公安機關處以警告;警告後不改正的,處200以上500元以下罰款。

  “按照相關規定,鹽城市區白天噪音排放標準為60分貝,晚上為50分貝,不能超過這個標準”,鹽城市環境監察局局長王瑞濤說,環保部門近期開展瞭環境噪聲綜合整治聯合巡查,對一些公園、廣場等集中娛樂、健身活動的地方進行瞭檢查,早上6點左右音樂聲音都是比較小的,7點後聲音較大。

  “發現情況後,先要求整改,宣傳相關規定,通過幾天的巡查,大傢都比較理解,很配合”,王瑞濤說,廣場舞主要是老年人為主,雖然出臺瞭相關處罰規定,但是還是以宣傳勸導為主,罰款不是目的。(完)

(原標題:江蘇鹽城廣場舞聲音大將受罰 官方:重在宣傳勸導)

(編輯:SN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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