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走就走”的旅行:對我國公民實施免簽、落地簽的國傢(地區)已達49個

  新華網北京7月16日電(記者錢春弦 鄒偉)記者從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獲悉,截至2014年6月24日,49個國傢(地區)對持普通護照的中國公民個人因私前往實施免簽、落地簽證政策。我國遊客出境遊“說走就走”的國傢和地區進一步擴大。

  我國已與聖馬力諾、塞舌爾、毛裡求斯、巴哈馬簽署瞭互免普通護照簽證協議,另有薩摩亞、海地、牙買加、多米尼克、韓國濟州道地區、美屬北馬裡亞納群島聯邦(塞班島)、英屬特克斯和凱科斯群島、英屬南喬治亞和南桑威奇群島對持普通護照的中國公民單方面免簽。馬爾代夫、印度尼西亞、格魯吉亞、文萊、斐濟、科摩羅、帕勞、緬甸、東帝汶、巴林、約旦、阿聯酋、老撾、黎巴嫩、尼泊爾、斯裡蘭卡、泰國、土庫曼斯坦、伊朗、越南、埃及、多哥、佛得角、幾內亞比紹、科特迪瓦、馬達加斯加、馬拉維、塞拉利昂、坦桑尼亞、烏幹達、圭亞那、英屬聖赫勒拿、圖瓦盧、瓦努阿圖、柬埔寨、肯尼亞、孟加拉國單方面允許符合條件的持普通護照的中國公民抵達入境口岸時辦理落地簽證。

  免簽入境並不等於可無限期在協定國停留或居住,根據協定要求,持有關護照免簽入境後,一般隻允許停留不超過30日。持照人如需停留30日以上,按要求應盡快在當地申請辦理居留手續。。

  據攜程旅遊事業部海外業務部總經理徐郅耘介紹,落地簽並非直接持護照到達目的地即可獲得簽證。值得註意的是,無論是哪個國傢,都要求旅遊者持有往返機票或是前往第三國的機票和正確的旅行證件才能辦理落地簽。

(編輯:SN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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