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報告

  昨日,市審計局局長吳素芳向市人大常委會報告瞭本市2013年度市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情況。審計發現瞭一些部門預算不規范、部分項目績效目標未完成、個別資金違規使用等問題。如有建設單位將1.8億元公共租賃住房建設資金用於購買銀行理財產品;11個部門虛報人員和辦公用房面積,多申領財政資金550萬元;28個部門涉及以撥列支、虛列支出1.16億元等。

  今年本市加強瞭對高校科研經費、清潔能源等專項資金,以及社會保障、城市運行等重點工程的審計。針對審計出的問題,市政府專門部署整改工作,有關部門和單位共制定整改工作方案71個,采納審計意見和建議277條,建立健全規章制度109項,采取歸還原渠道、調整賬目等方式整改資金29.43億元。

  京華時報記者趙鵬孫乾

  公共財政預算

  1

 

  13億項目支出預算不細化

  審計發現在市級公共財政預算中的項目預算績效管理不到位。2013年城市道路養護工程、城市道路疏堵工程、節能減排及大氣污染市級補助資金共涉及86個項目。其中13個項目支出預算不細化,涉及資金13.29億元;46個項目績效目標不明確,涉及資金20.94億元。

  公用經費預算審批存在不嚴格的情況。其中檢查40個部門預算編報情況後發現,在45個項目支出預算中批復瞭應該由公用經費保障的辦公費、培訓費等支出,涉及資金5375萬元。

  >>整改

  市財政局針對有關問題正在繼續強化績效管理,依托信息化平臺實施預算執行動態監控,加大對專項資金使用的跟蹤檢查力度。

  2

 

  專項資金審計

 

  3高校套取350萬科研資金

  部分科研經費支出違規。9所高校29個項目超預算范圍支出255萬元;北京建築大學、北方工業大學、北京工商大學3所高校轉移套取科研資金350萬元,其中個別課題負責人存在私存私放項目經費問題。

  >>整改

  針對審計提出的問題,市教委下發瞭《落實科研經費管理使用審計意見的通知》,3所高校完善瞭項目資金管理和驗收等方面的8項制度。已收回北京建築大學36萬資金並上交財政,收回北方工業大學0.44萬元資金,對6名相關責任人給予瞭行政處分。其他問題正在整改。

  4區縣挪用250萬發工資等

  在清潔能源推廣利用方面,部分項目資金被違規使用。其中閑置、滯留資金3.42億元;1861萬元配套資金未到位;房山等4個區縣挪用資金250萬元,用於發放人員工資、購置辦公設備等。

  >>整改

  針對審計提出的問題,市農委、市發改委等部門對全市清潔能源項目進行瞭全面調查,其他相關問題正在整改。

  3

 

  部門預算執行

 

  28部門虛列支出等1.16億

  審計查出17個部門預算編制不真實、不完整。其中,11個部門虛報人員和辦公用房面積,多申領財政資金550萬元。82個項目預算申報內容不完整,無明細內容,涉及資金8.24億元。

  15個部門超出數量或價格標準配備辦公設備。其中超標準配備打印機598臺,復印機58臺,臺式電腦369臺,筆記本電腦647臺。

  28個部門賬務處理或報表填制不合規,決算不實。其中,以撥列支、虛列支出1.16億元;決算報表錯報、漏報3955萬元;往來款項2.83億元清理不及時;2.43億元固定資產賬實不符。

  6個部門執行政府采購政策不嚴,其中5次會議未在定點會議場所召開,16輛車次的維修未在定點單位進行。

  >>整改

  對上述相關問題被審計單位已完善13項制度,上交財政89萬元,歸還原渠道資金165萬元,調整相關賬目565萬元。其他問題正在整改落實。

  4

 

  地方稅收征管

 

  75個單位未繳稅逾1100萬

  審計發現地稅系統存在代征個人出租房屋相關稅款征收率較低問題。2013年全市13個區縣地稅局委托街道辦事處等單位,代征個人出租房屋房產稅、營業稅和個人所得稅,全年入庫8.46億元。延伸審計一個區代征事項發現,有15傢街道辦事處登記個人出租房屋5.77萬戶,但隻代征瞭9897戶相關稅款6025萬元,征收率隻有17.15%。

  此外還發現代扣代收代征稅款手續費未按規定繳納相關稅費的問題。全市22.79萬戶稅款代征單位,審計抽查97戶代征單位,就發現有75個單位收取的代扣代收代征手續費未按規定繳納營業稅1101萬元、企業所得稅63萬元。

  >>整改

  市地稅局針對上述問題正在研究完善稅款征收管理辦法。

  5

 

  重點工程審計

 

  696套保障房面積超標

  在保障性安居工程方面,部分項目工程建設管理不規范。9個項目未進行公開招標,或者先施工後補辦招標手續;12個區縣131個項目未辦理規劃許可等基本建設手續;4個區縣9個項目土地供應審批手續不齊全;3個區縣696套房源面積超標;3個區縣8個項目被擴大建設范圍,列入瞭當年棚戶區改造任務。

  部分項目資金違規使用或閑置。建設單位將1.8億元廉租住房保障金用於償還商業貸款,將1.8億元公共租賃住房建設資金用於購買銀行理財產品;3個區1.38億元公租房專項補助資金閑置時間超過2年。

  保障性住房退出機制執行也不夠嚴格。市本級和3個區縣141名人員由於原申請人死亡或傢庭收入超標等原因,不再符合享受保障性住房待遇的條件,但未退出保障范圍,影響瞭其他被保障對象及時安置。

  >>整改

  針對上述保障性安居工程問題,市住建委等部門積極整改,19個項目補齊相關手續,取消部分傢庭保障資格,收回違規享受的保障房,取消瞭不屬於棚戶區改造的項目。其他問題正在整改中。

  房山線違規拆遷費3.74億

  軌道交通房山線被查出工程建設成本不實。由於部分工程量計算不準確、綜合單價計價不合理以及超范圍拆遷等原因,造成工程結算價款不實。審計核減建設資金4.22億元,其中審減工程建設和其他費用4793萬元;審減征地拆遷補償費用3.74億元。

  >>整改

  市軌道交通建設管理有限公司同意按照審計意見調減相關建設成本。其他問題正在整改。

  6

 

  企業審計

 

  6國企輸送利益涉2213萬

  對本市6傢市屬國有企業財務收支情況進行的檢查發現,內部管理不嚴格造成國有資產損失。對外合作事項由於決策等原因造成損失,涉及資金2.52億元;企業改制過程中通過低價轉讓等方式向有關企業輸送利益,涉及資金2213萬元;關聯交易事項致使國有權益受損,涉及資金2645萬元。

  >>整改

  針對審計提出的問題,相關企業采取措施,目前已挽回違規輸送的利益損失2213萬元,其他問題正在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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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見問題重復審計

  京華時報:與去年審計發現133場會議存在違規現象相比,今年隻有5場會議未在定點場所,是什麼原因?

  李擁軍(市審計局副局長):市政府很重視這個問題,去年審計發現問題後進行瞭專項檢查,在這個檢查過程中,很多單位都進行瞭整改。尤其是中央三令五申“四風問題”遵守“八項規定”後,一些部門在這方面更加重視,確實嚴格按照規定執行。因此,此次審計時發現這方面的問題大幅減少。

  京華時報:註意到去年報告沒有點違規單位的名稱,今年個別點名瞭,但是范圍不大,會不會繼續突破?

  李擁軍:今年總體的審計報告在向人大報告時,對於一些違規的單位進行瞭點名。同時,審計部門還向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提交瞭38個部門的單項審計報告,經過人大常委會審議後,會在9月底或10月初在審計局的官方網站上向社會公佈,具體的審計情況都會披露。今後,審計公開的力度還會越來越大,報告反映的內容也會越來越多。

  京華時報:很多問題年年審,年年有,怎麼辦?對於問題特別多的單位,會不會重復審計?

  李擁軍:實際上這些問題確實會出現一定的反復。由於審計力量和時間有限,不可能每個單位都能每年審一輪,審計沒辦法做到百分之百全覆蓋,我們會選取其中30%到40%進行審計。對於經常重復出現的問題和重點單位,會重復審計,我們有一個滾動審計計劃,有的單位可能是5年一審,有的單位3年一審,有的可能是年年都審。

(原標題:1.8億公租房資金被買理財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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